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廊坊市东环路(兴业道-九干渠)及南环路(富余道-五干渠)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公司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项目名称:廊坊市东环路(兴业道-九干渠)及南环路(富余道-五干渠)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EPC工程总承包、监理等相关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完成止。
3.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依据: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为最高限价,比选人报价时以此为基础进行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不超过100%。
注:如按照上述计算方法计算出的各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总和超出概算成果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则按照概算成果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进行结算。
4.比选方法:综合评分法(从人员、业绩、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人)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不做具体要求。
三、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参加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兼职多家公司、应有完整的入职手续,否则不得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此次比选。
四、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或证明材料。
6.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7.其它。
五、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响应方报名信息发送到邮箱:cgxmgl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比选”。比选文件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逾期提交的报名资料恕不接收。
3.比选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9:30。
4.地址: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廊坊市光明西道200号)。
5.无论是否被采纳,响应方均须承担所提交相关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联系人及电话:陈友明 0316-5890943
六、其他
1、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确定后通知被选中单位,未选中单位不另行通知。
2、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注:参与比选的单位少于三家时,重新组织比选。